教育部副部长沈晓明:加强学生资助,助力脱贫攻坚

2017-02-24

 2月24日,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沈晓明在《人民日报》刊发署名文章《加强学生资助 助力脱贫攻坚》,提出学生资助是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问题的根本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加强和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实现“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县县有帮扶”的工作目标,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加强学生资助 助力脱贫攻坚

沈晓明

  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日前,针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强调,要落实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政策,突出解决贫困家庭大病、慢性病和学生上学等问题

  学生资助是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问题的根本保障,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稳定脱贫和高质量脱贫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突出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责任,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精神,全面加强和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实现“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县县有帮扶”的工作目标,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学生资助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脱贫攻坚的任务依然艰巨,现有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更深,自我发展能力更弱。如果不解决这些贫困人群子女的上学费用问题,教育就会成为贫困家庭的沉重负担,这些家庭就更加难以摆脱贫困。刚刚跨过贫困线的人群,他们脱贫的基础还很不牢固,如果不对他们的子女上学进行资助,他们就会因学致贫、因学返贫。

  学生资助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措施。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智,教育扶贫在脱贫攻坚战略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赋予教育扶贫以“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使命。学生资助能够通过帮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提高他们的科技文化素质,掌握一技之长,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灭“底层上升通道受阻,一代穷世代穷”的现象,促进他们的家庭尽快脱贫致富。

  学生资助工作为脱贫攻坚奠定了良好基础。近十年来,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完善,学生资助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已基本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各个教育阶段全覆盖,实现了公办与民办学校全覆盖,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帮助数千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顺利完成学业、顺利就业,不仅杜绝了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现象的发生,而且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些学生及其家庭的命运,为脱贫攻坚奠定了良好基础。

  完善资助政策保障体系。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保障。目前现有资助政策体系与教育扶贫攻坚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还有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十三五”期间,要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特别是完善针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整合资助资源,拓展资助渠道,丰富资助形式,打好“组合拳”,唱响“主题曲”。要加大对特殊地区、特殊群体、特殊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在政策措施和资金安排上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给予支持和倾斜。

  狠抓资助政策落实。学生资助是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是社会关注的敏感区,出不得任何问题和差错。要建立学生资助工作常态督查机制,把任务内容、进度安排、责任主体、监督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高度重视资助资金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使好“金箍棒”,念好“紧箍咒”,确保资金安全。要建立科学的资金分配机制,严格按照资助人数下达资金预算,增强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公正性、时效性。对资助资金使用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尤其是虚报套取、挤占挪用、贪污侵吞资助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严肃查处。

  全方位推进精准资助。学生资助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实现精准资助。

  一是要做到资助标准精准。各地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本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指导标准。各高校要根据各地指导标准,结合学校所在城市物价水平、高校收费水平、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实行差异化资助。

  二是要做到资助对象精准。要进一步完善资助对象认定方式,应采用大数据分析、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三是要做到资金分配精准。分配资金和名额,不能搞简单的划比例、“一刀切”,要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高校分配资金和名额,要统筹考虑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保证“三个不能少”,即“一个对象不能少”“一个项目不能少”和“分钱不能少”。

  四是要做到发放时间精准。要改革和完善资助资金发放机制和办法,力争按时发放,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完善“精准资助”工作机制,建立教育、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动的贫困家庭学生识别机制,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库与学籍系统、资助系统等教育数据库的有效对接。

  资助是手段,目的在育人。学生资助工作绝不是简单地发钱、发物,要全面推动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

  要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前教育工作的核心任务,也是资助育人工作的核心任务。各地、各高校要紧紧抓住这个核心,通过打造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等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政策普及和宣讲等形式多彩的资助宣传活动中,融入各项资助实践活动中,培养受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着力提升受助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高校应引导和帮助受助学生制定成长规划方案,在资助育人工作中拓展育人途径,搭建育人平台,为受助学生创造和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能力提升项目和锻炼机会,使他们享有平等发展的机会,着力培养受资助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努力把每一个受助学生培养成建设创新型国家所需要的合格人才。

  一是重视创新精神的培育。要注重对受助学生专业教育与创业创新教育相融合,要将注重知识传授向注重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转变;要支持和鼓励对受助学生开展个性化教学和辅导;要探索通过论坛、讲座、设置创新项目等,挖掘受助学生潜力,鼓励个性发展和独立思考,鼓励自由探索和勇于创新。

  二是要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目前,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是人才培养过程中较为薄弱的环节,也是今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切入点和突破口。各地各高校要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以多种方式加强学生创业实习实践或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和帮助受助学生广泛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活动,努力使受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增长社会实践经验,锻炼提升实践能力。

  注重培养受助学生的道德品质。各地各高校要切合青年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实际需求,不断创新资助育人模式,加强受助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

  一是抓好励志教育。要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导向作用,挖掘受助优秀学生典型,通过典型宣传表彰、先进励志典型报告会等形式,大力传播正能量。

  二是抓好诚信教育。各地各高校除了组织普及性的诚信教育活动外,特别要针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不断强化信用意识,让每位贷款学生充分认识到贷款违约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最大程度地避免贷款学生因缺乏常识而产生不必要的违约行为。

  三是抓好社会责任感教育。各地各高校要通过报告会、讲座、宣传栏、宣传册、短信、微信等形式,加强感恩教育,鼓励受助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教育广大受助学生树立感激之情、感恩之心和社会责任感。

  来源 |《人民日报》